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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贯彻落实《喀什地区关于建设旅游强区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2015年11月26日 13:18:0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1

勒政办发【2015】27号

 

疏勒县贯彻落实《喀什地区关于建设旅游强区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2015--2020年)

 

       建设旅游强区是地委、行署在新形势下审时度势的科学决策,对于加速推进喀什地区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建设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国际旅游集散中心,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着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喀什地区关于建设旅游强区的实施意见》(喀党办发[2014]58号)文件精神,全面主动融入喀什旅游业开发,把握发展局势,积极参与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旅游业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先导型和战略型产业,也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综合性产业,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综合效应。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建设旅游强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战略支柱性产业和富民产业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促进富民固边,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着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行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和地委《喀什地区关于建设旅游强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建设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国际旅游集散中心”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把旅游业当作一种产业来抓,本着抓旅游必须抓稳定、抓稳定必须抓民族团结,抓民族团结必须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就业,抓就业就必须抓增收,抓增收必须抓民生,抓民生必须抓文化产业,抓文化产业必须抓宣传教育。狠在宣传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在争取项目资金、社会资金上下功夫、在挖掘民俗风情特色和舌尖文化上下功夫,在提升完善打造景点上下功夫、在发展乡村农家游上下功夫,在招商引资上下功夫,在做好示范引导服务上下功夫,突出重点,突出落实,突出实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我县的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最终产生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发展定位:在建设旅游强区的总体框架下,充分发挥我县的古疏勒文化、兵城文化、民俗风情文化和近城优势、交通枢纽优势,通过打造精品旅游项目,改善基础设施,优化旅游环境,加强区域合作,把疏勒县建设成为“喀什噶尔旅游区核心服务接待基地”“喀什民俗风情体验区”“乡村旅游示范区”,形成一核、两轴、三区的旅游格局,树立“在丝路行走,为疏勒停留”的旅游品牌,实现“西域古国边城风光”的旅游形象及以古城疏勒促旅游、张骞文化促稳定、丝绸之路经济带促发展的目标。

       发展目标: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近中期发展目标是一年快起步、两年再提升、三年上规模、四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整体思路。

        1、一年快起步:一是以“乡村旅游示范区”为目标,第一年以建设农家乐、农庄等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为突破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富民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综合环境规划指导和整治,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加大对农家乐、精品农庄、卡塔苏盖提水库开发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备的优秀农家乐和休闲农庄,打响我县乡村旅游品牌。二是以建设“喀什民俗风情体验区”为目标,加快喀什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旅游纪念品展销点、热孜娅-赛丁墓及《班超剧》《疏勒之恋》等精品演艺项目的市场化等工作。三是加快张骞公园、张骞历史博物馆等景区的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已有景区的品质。通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的旅游业快速起步。

        2、两年再提升:对已开发出的乡村旅游项目、民俗旅游项目、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完善景区建设内容和基础配套设施。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牙甫泉沙漠胡杨景区、卡塔苏盖提水库、县城景观带、大型游客集散中心开发步伐及宾馆酒店、餐饮、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我县的旅游格局和旅游服务功能。

        3、三年上规模: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县旅游业形成景区开发完备,旅游接待设施齐全,交通快捷畅通,进入规模化发展的旅游格局。

        4、四年见成效:一是经济目标:游客接待量达到25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占全县GDP比重达到3%左右。二是位次目标:疏勒县旅游业在全区同行业排位进入前6名。三是重点目标:喀什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建成4A级旅游景区,烈士陵园、热孜娅--赛丁墓景区建成3A级旅游景区,初步树立疏勒乡村旅游品牌。

        5、五年大发展:通过5年的努力,旅游业产品极大丰富、品质优越、功能齐备、服务完善、市场兴旺。一是经济目标:游客接待量达到3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占全县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二是位次目标:疏勒旅游业在全区同行业综合排位进入前4名。三是综合目标:旅游业成为全县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对全县第三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拉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喀什噶尔旅游区核心服务接待基地”“喀什民俗风情体验区”“乡村旅游示范区”的定位和“西域古国、边城风光”的旅游形象得到认可,成为喀什地区不可或缺的旅游目的地。

二、我县贯彻落实《喀什地区关于建设旅游强区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

(一)培育旅游龙头品牌,打造特色旅游精品。 

        1、强力推进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张骞游乐园、牙甫泉沙漠胡杨、热孜娅-赛丁墓、卡塔苏盖提水库等项目的深度开发和建设。整合旅游区内丰富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和工农业旅游资源,通过精心规划和精细打造,把以上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度假、疗养  、娱乐、工农业旅游、爱国主义教育为一体,配套服务完善的旅游景区,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到2020年建成4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4个,形成特色鲜明、互为补充,产品完备的旅游体系。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快旅游景区、接待设施和旅游产品开发,通过开发湿地公园、长寿乡旅游资源、乡情体验等旅游资源,做足做好乡村休闲游的文章。一是在深度开发现有农家乐游的基础上,加快旅游示范乡镇的建设。每个乡镇新上1-2个乡村旅游项目,推动形成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精品的庭院经济,疏勒镇、巴仁乡、巴合齐等乡镇可充分发挥近城和交通优势,集中连片建设一批民俗旅游人家,着力打造具有较高水平和民族特色的旅游名镇名村。二是利用林果基地现有资源和特点,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功能齐备、层次较高的精品旅游农庄。三是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富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各乡镇要加快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农民采取集资入股或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每年重点培育和扶持1-2个旅游示范乡镇,2-3个优秀农家乐,3-5个旅游示范村。

        3、融合发展,开拓旅游产业发展空间。一是促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把文化内涵的提升和文化元素的注入贯穿到旅游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加快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的建设,加大对文化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和民间艺术团体的扶持力度。尽快将类似《班超剧》《疏勒之恋》等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较高艺术含量的旅游演艺产品推向市场。二是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注重与旅游要素的有效融合,在规划布局和建设上要为乡村旅游发展打好基础。大力引导当地农民依托旅游产业脱贫致富,突出乡村特点,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开发乡村旅游产品,以带动农民就业、增加收入。

        4、积极发展研学旅行。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着眼点,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和兵城特色,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区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将研学旅行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培养广大青少年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5、重点发展具有维吾尔民俗特色的舌尖文化。其中特色养生长寿餐饮风味产品约占餐饮产品的80%,其它常规的烤全羊、烤包子等约占20%。另外,结合度假、休闲旅游的发展,重视发展野外烧烤、野营餐饮和旅游者自助餐饮。开发的主要体验产品有:拓展、丰富以罕南力克馕为代表的“维吾尔馕”烤制面点系列;挖掘以维吾尔土法烤制“野鱼宴”为代表的烧烤系列;挖掘以维吾尔“民族婚宴”为代表的餐饮系列;挖掘以维吾尔“养生饭”、“长寿餐”为代表的餐饮系列;开发以民间特色“骆驼肉干”、“烤乳鸽”为代表的食品系列;挖掘以古丝路 “西域盛宴”(古西域36国主题)为代表的餐饮系列;依托丰富的水域、田园资源,以发展野外烧烤、野营餐饮和旅游者自助餐饮等个性餐饮系列;挖掘以绿色有机食品系列、开设生态饭店、经营生态酒店等系列产品,积极推进和鼓励品牌餐饮的发展和注册商标餐饮的发展。代表性景区有努尔兰风情园、绿宫农家乐和特色美食餐饮一条街等。

        6、培育旅游品牌。以”在丝路行走、为疏勒停留“为主题,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产品体系。突出以张骞文化、丝路文化、疏勒古国文化、兵城文化、民俗文化为重点的文化旅游品牌,加快张骞游乐园、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园、民俗一条街、牙甫泉沙漠胡杨、热孜娅-赛丁墓、卡塔苏盖提水库等项目建设。以疏勒县城为形象和门户,打造古丝绸之路及维吾尔民俗文化旅游品牌;以历代军事重镇为灵魂,打造军屯文化、红色旅游合二为一的军旅文化旅游品牌;以牙甫泉沙漠为重要支撑,打造沙疗圣地疗养度假旅游品牌;以农家乐、林果示范基地为切入点,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以奥达木麻扎为旅游发展潜力巨大的后备主力军,打造“东方麦加”宗教旅游品牌(远期发展目标)。

(二)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

        1、建设大型游客集散服务中心。当前喀什市尚未建立集旅游咨询、服务、调度为一体的大型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我县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抢抓机遇,尽快建立一个以规范化经营、标准化服务、程序化运作为标准,按照“散客自助旅游集散地、单位团队旅游服务中心、景区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旅游数据统计点、旅游票务中心”的功能要求,加快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出行服务、质量投诉、产品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游客服务中心,发挥我县作为喀什核心旅游服务接待基地的作用,弥补喀什地区无大型游客集散中心的空白。重要景点景区也要建立游客接待服务中心。

        2、加快旅游商品开发。组织力量加大旅游土特产品、旅游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的开发力度,扶持开发一批集纪念性、收藏性、实用性、欣赏性、馈赠性于一体的、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重视旅游商品专业市场建设,积极推进民俗一条街旅游纪念品展销点的建设,以点带面,最终将民俗一条街建设的成为集旅游纪念品加工、展示、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街区。同时在主要景点景区、主城区和重要旅游乡镇、鼓励、支持建设旅游购物街、旅游购物商业网点。

        3、加快星级宾馆酒店建设。星级宾馆酒店既是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的体现,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的反映。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投入,5年内力争建成1-2家四星级以上酒店,3-5家3星级酒店,6-10家2星级酒店,尽快改变星级宾馆酒店空白的局面,使全县星级宾馆酒店的数量、档次和布局适应我县建设喀什核心旅游服务接待基地的需要。

        4、完善景区道路交通。全县道路建设优先安排通往景区特别是3A以上级景区的道路建设,加快建设各乡镇旅游环线道路;规范并完善公路及景区的道路标识。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创造便利条件,保障外地来我县的旅游车辆方便快捷地进入旅游景区;对新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新开辟的旅游线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因地制宜,及时开通旅游公交班车和旅游客运专线。

(三)创新宣传促销模式,大力拓展客源市场

        1、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一是精心策划好一句好的旅游宣传口号,设计好一个好的旅游徽标,编绘好一张好的导游地图,编撰好一本好的导游手册,建设好一个好的旅游网站,做好旅游宣传促销基础性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市场营销机制。统一规划,搞好城市形象、重点景区、重点线路的宣传促销。形成县、乡、景区、旅行社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促销体制。全县对外宣传和招商等,遇有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文化交流等活动,要加强与旅游宣传促销的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2、精心策划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重点打造一个集商贸、旅游、文化、民俗、形象展示为一体的、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节庆品牌,使之成为扩大对外宣传和招引人气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3、新闻媒体要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要以合适的版面和时段,开辟旅游专栏,展示我县旅游产品、线路和形象。加强与疆外主流媒体的合作,互惠互利互动,经常性开辟宣传疏勒及疏勒旅游的专题栏目。加大在疆外大型媒体的宣传促销力度。

(四)加强行业管理,提升产业素质

        1、规范旅游行政行为,提高旅游依法行政水平。探索推进旅游标准化示范点、示范企业建设,引导旅游企业推行质量认证标准,严格要求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强化旅游法治服务,加大旅游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健全旅游执法功能,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质检、文化执法等部门的合作,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由旅游、质检、工商等部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旅游企业组成的分级投诉处理体系,为旅游者维权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二是制定和完善重大旅游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安全预防、安全检查、应急处理和保险赔偿等制度。建立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等级评定、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旅游企业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的引导,营造和谐、安全的旅游服务和消费环境。

        3、经常性地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从业素质。一是以扩大就业为目标,依托旅游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形成县、乡两级旅游产业发展所需人员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适龄就业人员的择业认识和就业技能。二是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岗位认证制度,力争五年内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点景区、旅行社80%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80%的从业人员经过相关执业技能培训。

(五)强化政策保障

        1、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力度。按照行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喀署办发[2012]76号)文件要求,加大对旅游经济的财政引导性资金投入。旅游发展专项经费要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促进产业发展、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教育培训、旅游扶贫、考核奖励和重点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全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其他与旅游业相关的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旅游项目给予倾斜。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对重大项目的贷款程序、条件和额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推动金融机构出台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丰富旅游消费信贷服务,发展出境游分期付款、担保及托管等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信用卡、旅游支票和旅游理财等金融服务,实现旅游金融支付便利化。加大对小微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3、加大旅游建设用地供给力度。各县市要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将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并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为旅游业发展预留空间。城乡市政项目的规划编制和方案设计,要兼顾旅游功能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依法申请调整。符合国家规划用地的目录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公共厕所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可按划拨方式提供。支持植物观赏园、农业观光园、森林公园、绿地水体等项目用地。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利用非农用地、林权、集体土地承包权以投资入股、租赁、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地产资源发展旅游业。

        4、加大税费优惠支持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要求,旅游饭店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电、用气、用水价格的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纪念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交通、住宿、门票、餐饮等代收服务费。对排放污水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污标准已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旅游企业,在其缴纳污水处理费后不再缴纳排污费。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新发[2010]116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关于落实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的意见》(新国税发[2011]177号)、《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喀署办发[2010]72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税费支持和优惠力度。推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具备条件的口岸(保税区),研究探索设立出(入)境免税店。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县的旅游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建立跨行业合作项目运行机制,制定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在县旅游局基础上组建疏勒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简称旅发委),落实好人员编制和经费。疏勒县旅发委出履行行业管理、营销宣传等工作职责外,还承担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部门职责。旅发委兼职副职单位有发改、国土、公安、交通、住建、商务、经信、文化、财政、口岸、外事、银监、扶贫、工商、质检等部门。建成国家5A级景区的,应设立正县级编制的景区管委会,通过科学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打造服务和管理一流的景区。

        2、建立旅游援疆新机制。以新一轮援疆工作为契机,制定旅游援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争取提高旅游援疆资金的投入。发挥好援疆省市营销宣传的优势,优势互补、合力推进旅游发展格局。

        3、强化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把旅游业发展业绩纳入到各乡镇目标考核体系。根据各乡镇旅游业发展水平,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旅游业发展责任书,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人数、旅游综合收入等指标纳入到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范围,把完成上述目标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县市旅游发展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