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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年11月25日 17:04:5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0

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喀什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月26日关于加快推进喀什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安排部署,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惠及民生的富民产业,推进喀什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地区旅游产业大会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在旅游发展理念、发展模式、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宣传促销、财税及投融资政策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换,建设喀什老城景区、香妃故里景区、艾提尕景区等一批国家级乃至世界著名旅游景区,提高旅游产业综合效益,把喀什市建成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
        1、“文化立市、旅游兴市”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喀什经济开发区和“大喀什市”这个中心,以大喀什、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为战略思维,以文化喀什、民族风情、绿洲田园、特色旅游、和谐民生为发展目标,将旅游业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改革创新原则。以“特区”理念坚决破除制约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创建“喀什市国家级旅游综合开发改革示范区”,着力构建具有喀什特色的大旅游业发展新格局。
        3、科学跨越原则。突出喀什厚重历史文化和浓郁民族风情,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充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产业升级,提高旅游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4、精品发展原则。优化旅游业发展空间布局和产品结构,按照“国家级乃至世界著名”的标准,加快旅游精品景区、线路、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善、服务优良、效益显著的旅游品牌景点和景区。
        5、现代文化引领原则。突出喀什市一体多元、风情之都的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对传统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开发和现代化转换,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积极开展旅游文化宣传和旅游节庆活动,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发展。
        6、国内游和出入境旅游并重的原则。按照以喀什市为核心圈,环喀什地区为基本圈,环中亚及周边国家为拓展圈的构想,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做大、做好疆内旅游。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旅游经济总量增长速度高于全疆平均水平,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游客人数达到67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45.2亿元;“十二五”累计接待游客突破20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00亿元,占GDP比重10%以上;旅游行业新增就业2万人。旅游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综合指标基本达到旅游强市水平。到2020年,把喀什市建设成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改革创新战略,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体制机制
        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实施政府鼓励和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积极引进各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喀什市旅游产业,引导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搭建重大旅游建设项目投融资和担保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实现旅游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培育一批知名的旅行社、酒店、景区、旅游购物店和民族歌舞表演团队,不断壮大旅游企业经济实力,提高旅游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景区管委会,积极探索并逐步实行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应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
       (二)实施旅游精品战略,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着力打造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喀什噶尔旅游品牌,充分发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的资源优势,抢抓喀什特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修编《喀什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5)》,编制《喀什市国家级旅游综合开发区改革示范区规划》并实施创建工作。按照建设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要求,加快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和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满足广大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龙头景区的带动和示范作用,重点建成喀什老城区核心区、艾提尕民俗文化旅游景区等5A级景区,提升吐曼河民俗文化旅游风景区、盘橐城景区等4A级景区和中西亚国际贸易市场3A级景区,建设徕宁城、福乐智慧园、布拉克贝希(九龙泉)、云木拉克夏宫等一批特色景区景点,全面提升喀什旅游景区景点的档次和品位。鼓励发展旅游新型业态,积极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民俗文化旅游区、乡村旅游示范区、旅游休闲度假区和大型主题公园建设,大力发展“风情游”和“农家乐”等休闲度假旅游,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商务会展旅游、体育健身旅游、文化科考旅游、红色旅游、自驾游、边境旅游等特种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汽车旅馆、房车基地等特种旅游服务设施,不断开发推广各具特色的城乡深度旅游体验活动。
       (三)实施旅游畅通战略,进一步改善旅游交通条件
        加快推进高等级公路建设通达步伐,打通国道和城市主干道与市区旅游景区、周边景区的快速通道,增强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为游客服务的意识,实施旅游包车“绿色通道”工程,提供 “一日游” 便捷交通条件。加快空中旅游通道建设,积极推动喀什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增加喀什至内地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周边国家和中东、欧洲主要城市的航线,争取开通喀什与疆内旅游城市之间的环线,进一步提高喀什机场旅游接待水平。
       (四)实施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战略,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城市规划建设提高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比重,按照扩大规模、强化功能、提升品质、完善服务、优化环境的要求,重点建设机场车站、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以及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加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旅游综合接待能力;积极引进品牌连锁饭店,鼓励建设三星级以上商务会展酒店和度假型酒店,到2015年,新增五星级酒店7家,同时,鼓励支持青年旅社、家庭旅馆、乡村客栈、汽车旅馆和旅游宿营地建设;实施旅游标识标牌专项工程,加强旅游厕所建设,进一步提升优秀旅游城市形象。
       (五)实施秋冬季旅游突破战略,打造西域风情旅游项目
        有效调节旅游市场供求机制,针对旅游淡旺季规律,实行灵活多样的促销方式和优惠政策,探索实施“统一营销”模式,发行喀什市旅游“一票通”、“一卡通”。开发营销秋冬季旅游产品,大力开发“古尔邦”节、“诺鲁孜”节等节庆旅游项目和民间民俗竞技表演等旅游项目,以喀什特色旅游项目吸引游客,使民族传统节日和维吾尔民俗风情成为喀什秋冬季旅游热点,延长旅游旺季周期,扩大旅游消费。
       (六)实施旅游要素提升战略,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餐饮业发展
        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和个人从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积极培育民族工艺美术品、土特产品等特色生产专业户和生产企业,切实加快旅游商品产业化进程。对旅游商店实行挂牌管理,加强旅游购物商品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旅游商品市场品牌。积极推动旅游餐饮业规范化、特色化、专业化进程,规划建设民族特色饮食一条街,努力提高餐饮文化内涵,对旅游餐馆实行挂牌管理,鼓励组建大中型餐饮集团,促进旅游餐饮向品牌和连锁店方向发展。
       (七)实施现代文化引领战略,进一步促进旅游文化发展
        积极利用“喀什噶尔学”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挖掘、整合和提升喀什市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维吾尔文化发祥地、“丝路明珠”的丰厚内涵,注重将现代文化和时尚元素融入传统文化资源,积极推进旅游与文化、科技的深度融合,培育和拓宽旅游文化市场。围绕创建喀什老城区、香妃故里、艾提尕等5A级景点和景区,推出一批体现“西域神韵·喀什噶尔”内涵,民族风情浓郁、时代特色鲜明、具有现代文化风格和较强吸引力的旅游演艺产品和大型民族精品剧目演出,重点打造《福乐智慧》、《十二木卡姆》、“麦西来甫”和“刀郎艺术”等具有典型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演艺产品,全面提升旅游产品和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八)实施全方位旅游营销战略,进一步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创新旅游营销模式,以“古丝绸之路明珠、维吾尔风情之都”为主题,建立完善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大力开展“喀什旅游、世间独有”,“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的宣传促销。有效运用现代网络营销模式,重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节庆、论坛、会展、招商、体育赛事、文化交流等平台,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广泛吸引中外客源,进一步提高旅游宣传促销覆盖率,加强与主要客源国(地区)、国内各省区市旅游机构的合作,做强做好“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及陕鲁豫和川渝等客源市场及疆内市场,加快拓展欧美、日韩、东南亚、中西亚,以及港澳台地区传统观光旅游客源市场。在保持大众旅客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和巩固中高端会展商务、休闲度假、特种旅游等客源市场。
       (九)实施产业融合战略,进一步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旅游与文化、商贸、交通、体育、农林、水利等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形成相互协作、部门联动、融合发展的大旅游格局。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深化西北五省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及深圳等援疆省市旅游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招商引资、打造精品、宣传促销、客源互送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构建无障碍旅游绿色通道。广泛开展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旅游合作,建立与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南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成员国的旅游交流和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喀什中亚南亚跨国旅游合作区。
       (十)实施旅游环境优化战略,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落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12345”、“12315”和“12301投诉咨询热线的作用,有效整治“零负团费”、无证经营、强迫消费、欺诈游客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切实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购物店、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信用等级制度,设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评价监督机制。加强旅游安全与质量体系建设,落实旅游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汽车公司旅游安全教育、预防、检查、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和保险理赔等工作。加大旅游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集旅游政务、旅游资讯和旅游商务于一体的旅游网站,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政策扶持
       (一)加强旅游法制、规划和标准化建设
        按照“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惠及民生的富民产业”目标定位,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修编《喀什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喀什市国家级旅游综合开发改革示范区规划》、《喀什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喀什市乡村民族休闲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做到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制定《喀什市旅游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景区和景点、宾馆餐饮、旅游购物、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以及其它地方旅游服务标准,抓好特种旅游服务标准,加快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并逐年递增,到2015年达到500万元,重点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宣传促销、规划编制、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设立1亿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与线路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商品开发生产与销售、旅游教育与人才培养和旅游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
       (三)加强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支持
        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着力破解旅游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16号),用足用活符合喀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条件,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重视培养少数民族旅游人才,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充分利用自治区旅游院校、旅游培训中心、喀什师范学院、技工学校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资源,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员和导游讲解员;充分利用深圳市对口援建机制,加大旅游人才的培训与引进力度,选派旅游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到深圳市学习深造;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人尽其才的机制。
       (五)加强科学决策,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旅游决策调研和产业发展研究,聘请专家顾问参与涉及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旅游产业发展决策水平。建立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各旅游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旅游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对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的优秀组团旅行社及在旅游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制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积极推动旅游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和服务企业作用。

六、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对旅游工作的认识,把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建立完善强有力的旅游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制定和落实更加有利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发展改革部门: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旅游项目的立项、规划编制和综合协调工作。
        旅游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协调、引导、管理和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为市委、市政府发展旅游业当好参谋助手。
        财政部门:研究制订旅游产业投资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逐年增加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职业认证。
宣传部门:把旅游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大旅游公益性宣传。
        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年度土地供应上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滩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交通运输部门:将连接旅游景区道路建设列入交通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建立安全便捷的综合旅游交通网络。
        环保部门:要搞好旅游景区和周边环境治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林业、水利、文体部门:要积极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旅游文艺创作和大型旅游文化演出,丰富旅游文化内涵;体育部门要积极培育徒步、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登山等专项运动赛事品牌,大力发展体育旅游。
        科技部门:要加大对旅游的科技支撑力度,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的现代技术手段,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旅游服务科技示范工程。
        同时,市政府办公室要积极支持和协调通讯单位启动实施旅游信息化建设,扶持旅游企业建立在线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公安、卫生、工商、质监和旅游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