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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疏勒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喀什地区西北部,地处塔里木盆地西缘喀什噶尔绿洲中部,西面是帕米尔高原。疏勒县辖3个镇、12个乡:疏勒镇、罕南力克镇、牙甫泉镇、巴仁乡、洋大曼乡、亚曼牙乡、巴合齐乡、塔孜洪乡、英尔力克乡、库木西力克乡、塔尕尔其乡、艾尔木东乡、阿拉力乡、阿拉甫乡、英阿瓦提乡。县境内有:林场、良种场、种畜场、园艺场、蚕种场、水产场、种蜂场、兵团四十一团。县人民政府驻疏勒镇。

    县名得自古国名。疏勒地名的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是认为疏勒是突厥语“有水”之意,因此地域水草丰茂,故得此名;二是认为是属印欧语系中古东伊兰语族的粟特语,疏勒即粟特族名soghd的译音,系古代伊朗语“圣地”之意;三是认为疏勒是古匈奴语“黄色”之意,因喀什周围土壤呈黄色而得名。维吾尔语称疏勒为“英纳协海尔”,意为“新城”。


    疏勒县是古疏勒国的一部分。清光绪十年(1884年)在恢武城,即道光七年(1827年)所筑喀什新汉城为治所,设疏勒直隶州时,使用汉唐疏勒古地名作为直隶州名而沿用。直隶州属喀什噶尔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疏勒直隶州升为疏勒府,府治即今疏勒县城。疏勒府本府范围包括今疏勒、岳普湖二县和阿克陶县的一部分。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疏勒县,仍属喀什噶尔道。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1943年属喀什督察专区。1949年以来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喀什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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